局长致辞
在新年来临之际,铜山县财政局网站正式开通了!在此,感谢社会各界对铜山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铜山县财政局是铜山县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,主要职能有:
(一)拟定财政、税收的发展中长期规划、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实施办法;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;拟定和执行县与镇、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。
(二)拟定财政、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、政府公共财产管理、财务、会计管理的措施;制定和执行财政、财务、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。
(三)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;受县政府委托,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、决算及其执行情况;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;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;管理县级有关政府性基金;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的立项、审批及申报工作;参与全县治理乱收费、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。
(四)根据预算安排,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;管理退税、税收返还等项工作。
(五)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;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规定;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;监督执行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。
(六)执行国有资产的政策,拟订改革方案、管理办法;监督执行《企业财务通则》,负责全县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管;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、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;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、分析,指导财产评估业务;管理、监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。
(七)负责全县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;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。监督乡镇财税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;
(八)管理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;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;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财务管理。
(九)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;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;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。
(十)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、资产。
(十一)执行国家关于内债、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、规章制度和国债发行计划;办理国家债务的有关业务;负责全县世界银行贷款、国外政府贷款及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。
(十二)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,拟定并监督住房资金、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办法。
(十三)管理全县会计工作;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、《企业会计准则》,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、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;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;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核算中心工作。
(十四)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;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。
(十五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根据上述职能,县财政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:办公室、预算科、国库科、政府采购管理科(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)、综合科(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)、经济建设科、企业科、行政文教科、社会保障科、农业科(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)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(挂“清产核资办公室”牌子)、会计科(挂“统计评价科”牌子)、农业税收管理局、财政监督检查局(挂“税政法制科”牌子)。目前,预算科和国库科、经济建设科和企业科分别合署办公。
设全额事业单位6个:铜山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、铜山县清欠办公室、铜山县财会教育中心、铜山县契税征收管理所、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、铜山县投资评审中心。
2006年,是“十一五”规划实施的第一年,也是全县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,财政工作既面临新的机遇,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,我们将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围绕“两个率先”和建设“繁荣、文明、和谐新铜山”的总目标,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突出富民强县和加快小康进程的奋斗目标,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真抓实干,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,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挥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,再创财政工作的新辉煌! |